目前,工信部正在制定《钢铁行业兼并重组条例》,为钢铁业重组提供指导意见,对钢企并购之后的财税、劳务关系等难点问题进行规范。中国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兼总工程师李新创说,近年来在全球金融危机、进口铁矿石危机、钢铁产品出口不畅等的影响下,钢铁行业兼并重组,做大做强的需求变得更加迫切。加上政府力量推动,钢铁重组正朝着规划方向发展,国内钢铁业的大竞争格局基本清晰。即华东地区以宝钢集团为龙头,东北地区以鞍本集团为龙头,华北地区以河北钢铁集团为龙头,中西南地区以武钢集团为龙头。
面对国内钢铁业的弱小格局,国务院在《钢铁产业调整振兴规划》里提出,要推进鞍本集团、宝钢与包钢、宁波钢铁等跨地区重组。到2011年,全国形成宝钢集团、鞍本集团、武钢集团等几个产能在5000万吨以上、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;形成若干个产能在1000万-3000万吨级的大型钢铁企业。
这一目标正在得到落实。2008年以来,国内新一轮钢铁重组风起云涌,宝钢重组宁波钢铁,同处山东的济钢、莱钢和日照钢铁重组到山东钢铁集团的麾下,总产能超过3000万吨。2008年6月,唐山钢铁和邯郸钢铁合并为河北钢铁集团,当时以3175万吨的产能规模,成为全国第一大钢铁企业集团。
国钢铁产业规模很大,但企业太过分散、实力不强,一直是行业发展的最大忧患。据中钢协去年8月的数据,我国粗钢生产企业的平均规模不足100万吨,排名前五的钢企只占据了全国钢产量的不到30%。这种格局不仅影响了企业自身的竞争力,也是中方在铁矿石谈判中无法获得议价权的重要因素,因为再大的市场也无法在企业身上形成合力。
相比之下,在美、日、韩等国家,排名前四的钢企通常占据全国60%-70%的产量。比如日本新日铁、韩国浦项制铁、德国蒂森克虏伯、美国USS等钢铁公司,粗钢产量在全国的比重均超过20%,韩国浦项制铁更是超过60%。
——“大鞍钢”的整合路径及其启示
分析近年来鞍钢在产业布局上的发展历程,其中的不少亮点,折射出钢铁业重组应遵循的原则。
一是在长大方式上,由自建钢铁项目为主向自建与兼并重组并重转变。2007年,鞍钢首次提出“四大转变”的发展战略,其中的第一条,就是在企业长大方式上要更加注重兼并重组。
此前,鞍钢依靠自身力量,连续建设了鞍钢西部500万吨精品钢材项目,营口鲅鱼圈500万吨钢铁项目,与凌源钢铁集团合建鞍凌钢铁项目。但是这一模式不仅长大缓慢,而且遭遇越来越多的政策壁垒。随着国内钢铁产能过剩愈演愈烈,国家下发规定严格禁止新建钢铁项目,鞍钢顺应这一形势,将产业布局的重点放在兼并重组上,与攀钢重组就是鞍钢这一战略的结果。
二是跨地区重组破解行政干预难题。在此前钢铁业兼并重组大潮中,河北和山东两省采取省内“大一统”方式组建钢铁集团,但这只是在一省范围内实现了行业集中度的提高。李新创认为,省内重组大多还是依靠省级政府的行政力量推动,全国的产业规模和市场这么大,以省为单位整合,并不一定能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。中钢协秘书长单尚华曾表示,钢铁业兼并重组要尊重市场规律,地方政府不应把兼并重组局限在省域之内,必须着眼全国。如果不能进一步推动钢厂跨省市、跨地区兼并重组,就很难解决行业存在的根本问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