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安钢管各产煤省、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,有关中央企业:
《煤矿地质工作规定》(安监总煤调〔2013〕135号,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颁布实施已近十年,各地煤炭开采条件和开采技术均发生了较大变化。为更好地为煤炭安全、高效、绿色、智能开采提供地质保障,我局拟对《规定》进行修订。为做好修订工作,现向全国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涉煤中央企业征集意见建议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《规定》修订征求意见建议重点内容
请结合煤矿地质技术、管理、监管监察等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存在问题,新技术和新装备的发展和应用情况等,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提出具体修订意见和建议。
1.现行《规定》的框架结构、章节设置、重点内容及相关条款的具体修订意见和建议。
2.现行《规定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要加以解决的突出问题。
3.进一步强化煤矿地质工作基础性、超前性和系统性,充分发挥其在煤炭安全、高效、绿色、智能开采中的保障作用,强化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、地质超前探测(查)和实现煤矿地质透明化等方面的相关意见和建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