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(记者张书锋通讯员孙文娟)西安无缝钢管一名农民工因“抢活儿”与人发生纠纷,冲动之下,随手拿起钢管将人打伤。结果,不但没有干成活,还赔偿医疗费等6000多元。
在巩义市打工的张某每天都会到镇上去找活,2012年8月3日下午,他驾驶面包车到芝田镇小东方楼下停车场排队等活。不一会儿,农民工刘某也开车到此处等活。刘某到的时候,在张某前面排队的人接完活刚走,刘某顺势将车停到了这个空位上,这引起张某的不满,双方发生纠纷。刘某随手从车上拿起钢管朝张某打去。将张某打伤后,刘某离开现场,张某拨打110报警。公安机关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,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。
张某住院治疗10余天,花费共计6020.23元。出院后,张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院,请求赔偿自己受伤后的各项损失。
3月14日,巩义市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,判处刘某赔偿张某各项费用共计6000多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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